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穗天卫医罚〔2021〕0609042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并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9
    决定机关 天河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