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症生物标记物、筛选方法及试剂盒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510222670.2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4862310A 公开(公告)日 2015-08-26
申请公布号 CN104862310A 申请公布日 2015-08-26
分类号 C12N15/11(2006.01)I;C12Q1/68(2006.01)I 分类 生物化学;啤酒;烈性酒;果汁酒;醋;微生物学;酶学;突变或遗传工程;
发明人 张理义;卢正斌;李万帅 申请(专利权)人 常州杰傲病理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张理义;常州杰傲病理诊断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 213004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和平北路55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属于生物技术领域,涉及精神分裂症生物标记物、筛选方法及试剂盒。本发明提供了一种精神分裂症生物标记物,包括miRNA-1273d、miRNA-1303、miRNA-3064-5p、miRNA-3131、miRNA-3687、miRNA-4428、miRNA-4725-3p和miRNA-5096,上述标记物的筛选方法以及检测上述标记物含量的试剂盒;同时还提供了一种预测抗精神分裂症药物疗效的生物标记物,包括miRNA-21-3p和miRNA-3916,上述标记物的筛选方法以及检测上述标记物含量的试剂盒;本发明还提供了鉴别精神分裂症与广泛性焦虑症、抑郁症、精神发育迟滞的试剂盒。本发明的有益效果在于首次提供了精神分裂症生物标记物和预测抗精神分裂症药物疗效的生物标记物,具有较高的特异性和敏感值,有较高的诊断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