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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滨银保监罚决字〔2019〕2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低风险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贴现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4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31
    决定机关 滨州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袁朝阳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