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滨银保监罚决字〔2019〕2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低风险业务”未纳入统一授信;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贸易背景审查不尽职;贴现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部分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40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31 |
决定机关 | 滨州银保监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袁朝阳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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