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太)应急罚〔2020〕10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伍万伍仟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30 |
决定机关 | 太仓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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