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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慈市监处〔2018〕285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停止上述违法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4160元,并处罚款5840元,两项共计罚没款100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4-16
    决定机关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茹旭聪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