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深龙华)应急罚〔2020〕57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其他安全问题【检查时,我办执法人员发现以下隐患:1、该公司在位于龙华街道华联社区图贸工业园二栋员工集体宿舍楼(6层高)天面设置1处有限空间消防水池(长3.3米、宽2.57米、高1.8米,混凝土结构,池面采用混凝土封盖,设置1处池口,口径为0.68米X0.64米),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2、该栋宿舍二楼设有宿舍11间,每间宿舍室外的配电盒电源连接线裸露;3、该栋宿舍楼一至六层各1处(合计6处)分电箱未标示安全警示标志。该园区物业管理处经理确认隐瞒了上述事故隐患。】。以上事实主要证据如下:现场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调查询问笔录,隐患照片等 |
行政处罚内容 | 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29000元(贰万玖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3 |
决定机关 | 龙华区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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