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影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957359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皖1202民初1802号
    案号 (2017)皖1202执123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5-24
    发布日期 2018-05-31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安徽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陈影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共同偿还借原告张颍彬款本金500万元及利息(从2012年8月16日起至款付清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76900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81900元,由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陈影负担;公告费600元,由被告安徽阜阳汉铭保利置业有限公司、赵玉海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