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淄博一站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70303MA****WY5X
    执行依据文号 (2018)粤0306民初13177号
    案号 (2019)粤0306执214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2-21
    发布日期 2019-05-10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2019.2.18网上立案(2018)粤0306民初13177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淄博一站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鑫晨鸣科技有限公司支付货款人民币77012.5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45841.50元为本金,从2018年3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以31171元为本金,从2018年4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至货款付清之日止);二、驳回原告深圳市鑫晨鸣科技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人民币877元,诉讼财产保全费人民币801.88元,均由被告淄博一站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