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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夏侯敏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31052985-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苏0591民初11845号
    案号 (2017)苏0591执2018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7-06-12
    发布日期 2017-08-0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江苏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新维太阳能电力工程(苏州)有限公司欠付原告河北旭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货款1028800元,被告于2017年4月30日前支付原告278800元,于2017年5月至2017年9月每月30日前各支付原告15万元。二、如被告未按期足额付款,被告需另行支付原告违约金5万元,原告可按未付货款总额1028800元扣除已付款项后的余额及违约金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三、上述款项付清后,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纠葛。四、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741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预交,被告于2017年9月30日前连同上述款项一并支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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