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炎公(消)行罚决字〔2019〕0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壹仟元整的处罚。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11
    决定机关 炎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