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颜色鉴定法的便携式卷烟真伪识别系统、仪器及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910652059.1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10286095A 公开(公告)日 2019-09-27
申请公布号 CN110286095A 申请公布日 2019-09-27
分类号 G01N21/27;G01N21/01 分类 测量;测试;
发明人 姜伟天;常万阳;王明哲;周一军;高英瀚 申请(专利权)人 黑龙江省烟草公司哈尔滨市公司
代理机构 哈尔滨市松花江专利商标事务所 代理人 刘冰
地址 150090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59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基于颜色鉴定法的便携式卷烟真伪识别系统、仪器及方法。市场检查环节缺少电子化仪器设备而导致的卷烟真伪鉴别耗时、费力。本发明通过色彩识别采集模块获取卷烟包装盒特定位置的色彩信息;通过原始数据处理模块处理色彩识别采集模块采集的颜色、亮度等数据信息;通过数据传输模块,将原始数据处理模块处理后的数据传输给数据处理模块;通过数据处理模块,将经过简单处理的原始数据通过USB数据线上传给手机APP,实施临时存储;通过网络传输模块,将手机处理后的数据传输至云端服务器,同时从云端服务器获得该次检验的原始数据,同鉴别算法验证给出卷烟鉴别指导内容;并通过手机显示屏和手机自带喇叭展示识别结果。本发明鉴别准确率高,鉴别速度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