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麒区环罚字【2016】0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期缴纳2014年1-9月排污费417288元
    行政处罚内容 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1倍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20
    决定机关 麒麟区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