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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洛环罚〔2019〕第40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行政处罚内容 该企业电弧炉烟囱排气筒高度约18米,未达到环评要求30米设置。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1-09
    决定机关 瀍河回族区洛阳市环境保护局瀍河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