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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象市监处〔2020〕8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质量监管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作如下行政处罚: 1、责令停止销售; 2、处罚叁仟柒佰五拾元(3750元); 3、没收违法所得壹仟伍百元(1500元); 综上:合计罚没款伍仟贰佰伍拾元(52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28
    决定机关 象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