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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弥)安监罚〔2018〕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擅自从事生产建设活动
    行政处罚内容 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相关手续,擅自从事生产建设活动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27
    决定机关 弥勒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