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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鞍东环罚【2017】第1703040
    违法行为类型 对未按规定缴纳排污费的处罚(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电力企业除外)
    行政处罚内容 1、立即缴纳排污费;2、罚款肆万壹仟零叁拾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4-17
    决定机关 鞍山市铁东区环境保护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