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余市监罚处〔2021〕9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它违反食品安全法规的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办案人员建议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处罚款人民币12000元,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2-0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张良洪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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