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城市公共汽电车基础平均人次票价水平确定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10856143.8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12053185A | 公开(公告)日 | 2020-12-08 |
申请公布号 | CN112053185A | 申请公布日 | 2020-12-08 |
分类号 | G06Q30/02(2012.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王江平;钟朝晖;赵向宇;余坤;杜光远;姜仙童;吴艳平;胡爱秀 | 申请(专利权)人 | 交科院技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淄博市众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交科院技术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
地址 | 100029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240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城市公共汽电车基础平均人次票价水平确定方法,属于公共交通定价技术领域,包括评价指标选取、指标标准化处理、确定指标权重、建立综合评价模型。本发明通过在保证公益性的前提下以成本定价为导向,通过统筹考虑政府财政负担能力、乘客经济承受能力、公共汽电车与地铁比价关系、公共汽电车服务水平四大定价要素,在与同类型城市对比的基础上,结合城市自身经济形势、城镇化发展特征、城市对公共汽电车的定位以及对民生福利的保障程度确定平均人次票价水平,并创新性地提出以公共汽电车服务标准评价体系进行票价水平调校,票价水平匹配公交发展水平,行业发展更可持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