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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舒公(消)行罚字诀【2017】015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防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经调查取证,予以行政处罚,本案现已查结。
    处罚决定日期 2017-10-18
    决定机关 舒兰市公安消防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