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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粤东交罚[2021]01029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调查,本机关认为你(单位)在2020年11月10日 09时00分在(违法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银贵路6号2栋203室实施了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不符合规定的租赁车辆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25
    决定机关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