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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义市监管罚字〔2020〕041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二、没收、销毁在案商标侵权物品;三、处以罚款2500元整,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5-07
    决定机关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覃光显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