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高州工商经检处字【2017】29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二、罚款4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17
    决定机关 高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莫益钧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