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中龙腾辉江南建设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1302MA****6C0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481民初6183号
    案号 (2021)豫1481执937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城市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永城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1-03-12
    发布日期 2021-04-15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中龙腾辉江南建设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河南鸿基混凝土有限公司货款304290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自2020年7月13日起以30429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于原告起诉时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计算,至清偿之日止)。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