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兴城管执字A-0046820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第十八条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23
    决定机关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