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赫美商业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MA****RW7C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穗仲案字第4850号 |
案号 | (2021)粤03执168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发布日期 | 2021-08-13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281202610274】。(―)第一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47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截至2020年3月2日,利息、逾期利息和复利为928914.59元;自2020年3月3日至清偿之日,逾期利息以逾期本金4700万元为基数、按逾期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 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复利以未按时支付的利息为基数、按逾期年利率(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上浮50后加收50)计算]; (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对上述第(一)项裁决确定由第一被申请人应付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三)对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四)本案仲裁费330455元,由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承担(该费用已由申请人预缴,本会不作退回,由 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迳付申请人)。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