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园林苗圃除草剂及其使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1410141918.8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103988837A | 公开(公告)日 | 2014-08-20 |
申请公布号 | CN103988837A | 申请公布日 | 2014-08-20 |
分类号 | A01N37/22(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G13/00(2006.01)I;A01N33/18(2006.01)N;A01N33/22(2006.01)N | 分类 |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
发明人 | 冷鹏;崔爱华;宿刚爱;刘延刚;侯慧敏;李静 | 申请(专利权)人 | 临沂丰邦植物医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 | 代理人 | - |
地址 | 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田农资城3号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园林苗圃除草剂,所述除草剂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异丙甲草胺20~40%、二甲戊灵10~20%、乙氧氟草醚2~8%、助剂43~58%,该除草剂使用可采苗前喷施或苗后毒沙法。本发明园林苗圃除草剂采用的植物油为溶剂,无污染、PH值为中性偏酸、稳定性优越、缓冲性好;不含有害金属、不含激素类物质、使用安全;利用药剂仅固着在表土层(约1~2厘米)不向深层淋溶的特性,杀死或抑制表土层中能够萌发的杂草种子,作物种子因有覆土层保护,可正常发芽生长;本发明的除草剂可保证作物正常生长,持效期在沙土地可达35~40天,在粘土地持效期可达60~70天;在播种出苗后,针对2~4叶期杂草也可以杀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