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园林苗圃除草剂及其使用方法

基本信息

申请号 CN201410141918.8 申请日 -
公开(公告)号 CN103988837A 公开(公告)日 2014-08-20
申请公布号 CN103988837A 申请公布日 2014-08-20
分类号 A01N37/22(2006.01)I;A01P13/00(2006.01)I;A01G13/00(2006.01)I;A01N33/18(2006.01)N;A01N33/22(2006.01)N 分类 农业;林业;畜牧业;狩猎;诱捕;捕鱼;
发明人 冷鹏;崔爱华;宿刚爱;刘延刚;侯慧敏;李静 申请(专利权)人 临沂丰邦植物医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 代理人 -
地址 276000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兰田农资城3号
法律状态 -

摘要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园林苗圃除草剂,所述除草剂是由以下重量百分比的原料组成:异丙甲草胺20~40%、二甲戊灵10~20%、乙氧氟草醚2~8%、助剂43~58%,该除草剂使用可采苗前喷施或苗后毒沙法。本发明园林苗圃除草剂采用的植物油为溶剂,无污染、PH值为中性偏酸、稳定性优越、缓冲性好;不含有害金属、不含激素类物质、使用安全;利用药剂仅固着在表土层(约1~2厘米)不向深层淋溶的特性,杀死或抑制表土层中能够萌发的杂草种子,作物种子因有覆土层保护,可正常发芽生长;本发明的除草剂可保证作物正常生长,持效期在沙土地可达35~40天,在粘土地持效期可达60~70天;在播种出苗后,针对2~4叶期杂草也可以杀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