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中科玖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1257****91XN
    执行依据文号 (2018)冀0802民初4418号
    案号 (2019)冀0802执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1-02
    发布日期 2019-01-15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中科洁力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梁丽琴借款本金人民币135200.00元。 二、被告北京中科玖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中的5200.00元承担共同偿还责任。 三、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另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对于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计算。 案件受理费1502.00元,由被告北京中科洁力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