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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靖市监罚〔2021〕1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4976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24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2-18
    决定机关 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靖亮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