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沪监管嘉处字(2018)第14201800106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利用广告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0.300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8-09 |
决定机关 |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
法定代表人 | PEROŠPAUL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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