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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监管嘉处字(2018)第14201800043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化妆品广告对化妆品名称、制法、效用或者性能有虚假夸大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7-09
    决定机关 嘉定区市场监管局
    法定代表人 PEROŠPAUL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