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东万)应急罚当〔2019〕E03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9年4月29日,执法人员在对东莞市良荣电机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95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9 |
决定机关 | 东莞市应急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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