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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绍税稽罚[2019]263
    违法行为类型 绍兴澜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他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违法事实:2018年你单位收受金华市帝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国家税务总局金华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已证实虚开)。发票代码033001800104、发票号码23321006,金额:13753.40元、税额:412.60元,价税合计14166.00元。发票已于2018年10月入账,已结转2018年营业成本14166.00元,至检查日未纳税调整。不能再取得合法有效发票。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处罚决定:处罚款708.3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绍兴市税务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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