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越卫医罚〔2021〕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消毒管理办法》第四条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3-19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