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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19-213
    违法行为类型 《护士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5-10
    决定机关 广州市越秀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