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虞区监稽市监处字〔2019〕8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不真实、不准确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26
    决定机关 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倪柄柄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