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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惠阳自然资(监)字[2020]LJ311-2
    违法行为类型 惠州市玉蓝置业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20年7月起擅自在良井镇秀峰村黄峰岭村民小组地段地段动工硬底化路道及堆放建筑材料,占地面积为600平方米,地类属城镇村及工矿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今仍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
    行政处罚内容 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1-04
    决定机关 惠州市惠阳区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