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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杭淳综执〔2020〕罚决字第02-0007号
    违法行为类型 擅自修筑城市道路出入口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智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系千岛湖里杉柏路明豪国际酒店消防通道项目的建设单位。2020年08月13日7时起,当事人在未取得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雇用工人开挖工地东侧的人行道以修筑消防通道出入口,开挖占用人行道长7米,宽1米,面积7平方米,影响了行人的正常通行。当日8时38分,该违法行为被本机关城西中队监控巡查发现。执法人员赴现场向当事人下发了《责令立即(限期)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补办审批手续。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9-01
    决定机关 淳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