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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台自然资规罚字[2021]第2000135号
    违法行为类型 07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37955764406(1/1)单位地址:台州市黄岩区西城街道新堂工业区法定代表人:叶建飞当事人浙江君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超过批准的标准(数量)占用土地(出让线外用地)的行为。该违法用地位于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良二村,该宗地目前地上有4幢不超过11层钢混结构建筑物,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9489.01平方米,该宗地实际总用地面积为11015.42平方米,其中出让红线内用地10941平方米,当事人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出让线外用地74.42平方米。该宗地的四至范围界限:东至璟悦府围墙墙中为界,南至璟悦府围墙墙中为界,西至银座街为界,北至璟悦府围墙墙中为界。经确认,非法占用的74.42平方米违法用地违法时的地类为存量建设用地,权属为国有土地,位于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符合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74.42平方米土地。二、对非法占用存量建设用地74.42平方米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50元的罚款,合计人民币11163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2-16
    决定机关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法定代表人 叶建飞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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