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台市监案处〔2020〕60004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行为)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七条、《关于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第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浙江省广告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建议对当事人处罚如下: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处以罚款30000元(叁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4 |
决定机关 | 台州市路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叶建飞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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