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汕城(消)行罚决字〔2020〕000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一、恒大悦珑湾售房处二楼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无法通行,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二、恒大悦珑湾售房处自动报警系统未开启电源、未启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自动报警系统未开启电源违法行为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处罚。 |
行政处罚内容 | 经我大队2020年9月24日查明,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的恒大悦珑湾销售中心一、恒大悦珑湾售房处二楼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无法通行,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二、恒大悦珑湾售房处自动报警系统未开启电源、未启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以上事实有对该公司的《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0〕第0049号))、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6张等证据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之规定,现决定汕尾市恒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疏散通道被杂物堵塞、自动报警系统未开启电源违法行为合并罚款人民币叁万叁仟元整的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4 |
决定机关 | 汕尾市城区消防救援大队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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