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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市市监昌行处〔2021〕15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4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5-09
    决定机关 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昌邑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