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太公(城西)行罚决字〔2020〕3274 号
    违法行为类型 《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江苏省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决定对太仓市万利气体运输有限公司罚款贰仟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18
    决定机关 太仓市公安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