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烟叶收购的人证核验一体机
基本信息
申请号 | CN202020691442.6 | 申请日 | - |
公开(公告)号 | CN211653680U | 公开(公告)日 | 2020-10-09 |
申请公布号 | CN211653680U | 申请公布日 | 2020-10-09 |
分类号 | G06K9/00(2006.01)I | 分类 | 计算;推算;计数; |
发明人 | 孙绍峰;陈广晴 | 申请(专利权)人 | 山东泰茂恒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苏州市拉沃智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付长萍 |
地址 | 250100山东省济南市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路汉峪金谷人工智能大厦A1-3栋903室 | ||
法律状态 | - |
摘要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用于烟叶收购的人证核验一体机,包括外壳、主控制器及与所述主控制器连接的摄像头、身份证读卡器、触摸显示屏、热敏打印机、外部输入设备键盘鼠标,所述主控制器接收并处理所述摄像头、身份证读卡器、触摸显示屏信息,与烟叶收购基地单元软件数据交互;所述主控制器接收到所述身份证读卡器信息后,自动调取所述摄像头摄取图像,然后通过所述摄像头自带的软件进行人证比对。本实用新型通过主控制器、摄像头、身份证读卡器、触摸显示屏、热敏打印机、外部输入设备键盘鼠标封装于外壳内,满足烟叶收购合同签订和交售过程中的种植主体身份验证的需求,外部美观,操作简便,增加了设备保护,提升了设备稳定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