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甬运政罚〔2020〕12506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1月20日10时15分,宁波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宁波火车南站南出发平台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LY9683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上前示证检查。经查,该车所有人是陈洲,使用性质是非营运。2020年11月20日当天,浙LY9683普通客车驾驶员陈洲通过恒好用车司机软件联系到乘客后,将乘客从舟山朱家尖送至目的地宁波火车站南广场。恒好用车司机软件向浙LY9683普通客车派发了网约车订单,该车驾驶员陈洲无法当场出示浙LY9683普通客车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因此,杭州恒胜科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的行为违反《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7 |
决定机关 | 宁波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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