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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广东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郑熊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61796417-6
    执行依据文号 (2000)汕中法经初字第83号
    案号 (2018)粤15执恢6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汕尾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8-04-08
    发布日期 2018-09-17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永业陆丰分公司偿还原告人民币3977万元及至1999年1月31日止的利息人民币1984万元和从1999年2月1日起至履行完毕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二、永业公司对永业陆丰分公司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永业公司的反诉请求及陆丰人行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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