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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溧市监处罚〔2021〕3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规定行为及其从属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1826.2元;没收违法所得:365.24元;处罚结果分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3
    决定机关 溧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淑琴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