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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广市监处罚〔2022〕4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一般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并对其作出如下处罚:罚款人民币2098.8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3-04
    决定机关 广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