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万州)文综罚字﹝2021﹞1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26 |
决定机关 | 重庆市万州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万州区体育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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