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滨(消)行罚决字〔2019〕0170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杭州芯图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案 |
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杭州芯图科技有限公司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杭州芯图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本市建设银行各代收机构(萧山区、余杭区除外)缴纳罚款(机构代码:0085117002)。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滨江区大队 2019年8月9日。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9 |
决定机关 | 滨江区区公安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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