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洛阳中隧停车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聂万里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93246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0302民初184号
    案号 (2016)豫0302执51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洛阳市老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河南省老城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6-08-16
    发布日期 2017-02-22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河南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被告洛阳中遂停车设备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韦志刚工程款112563元及利息(自2016年1月12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受理费2551元,由被告洛阳中遂停车设备有限公司负担。
    vip